一、追缴对象
已毕(结)业但尚未缴清学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学分学费等应缴费用)的学生,具体人员信息如下:
学号 |
姓名 |
班级名称 |
学费(元) |
住宿费(元) |
学分学费(元) |
总计(元) |
201503488 |
王*炜 |
物联11502 |
4000 |
2640 |
2440 |
9080 |
201503636 |
肖*华 |
网络11502 |
8000 |
3450 |
520 |
11970 |
201503685 |
赵**锋 |
网络11502 |
12000 |
4030 |
|
16030 |
二、缴费日期
请欠费学生于2024年10月7日前完成所有费用的补缴。
三、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学生可通过手机和电脑两种方式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①手机端(推荐使用):关注“长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首页界面右下角“网上缴费”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实现网上缴费。
②电脑端:搜索“长江大学”,进入网页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校内导航-行政机构”找到 “计划财务处”,然后点击快速通道的“网上综合缴费平台”,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实现网上缴费。
2.线下缴费:携带相关证件及银行卡至学校财务处进行现场缴费。
四、注意事项
1.请尚未缴清学费的毕(结)业学生高度重视,及时核对并按时缴纳学费,以免给自身工作及生活带来不便。
2.对逾期未缴学费、且不向学院作出说明的同学,学校将依法依规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①通报工作单位或管辖社区:将逾期未缴学费且未向学院作出说明的学生信息通报给工作单位或所在的管辖社区。
②上传个人征信系统:将逾期未缴学费的学生信息上传到个人征信系统,对其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③法律诉讼:学校已采取必要的催告、协商等前置措施,若在此之后仍逾期未缴学费,且未向学院提供合理解释,则学校保留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对所欠学费存在疑问或在缴费过程中遇到困难,请与学院辅导员联系(付盈老师,电话:0716-8060759,18986660916)。
维多利亚vic308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