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大校发[2017]179号-《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于11月组织各班开展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议,最终评审推荐产生出了75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和547名国家助学金受助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师生可在公示后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年级辅导员反映,也可直接向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请以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0日
公示电话:0716-8060417
维多利亚vic308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